各會員單位:
為維護市場健康運行,促進市場功能發揮,經研究決定,自2012年6月29日(星期五)結算時起,滬深300股指期貨所有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標準統一調整為12%。
關于交易保證金的其他各項規定仍按《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風險管理辦法》執行。
特此通知。
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
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
各會員單位:
為維護市場健康運行,促進市場功能發揮,經研究決定,自2012年6月29日(星期五)結算時起,滬深300股指期貨所有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標準統一調整為12%。
關于交易保證金的其他各項規定仍按《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風險管理辦法》執行。
特此通知。
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
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